荆江水环境监测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现场评审

来源:水质室 时间:2015-12-02 作者:郭满娇

根据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文件国认水字[2015] 37号《关于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的通知》,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会同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共5位国家级评审员,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2日对荆江水环境监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进行了复查现场评审。

评审组按《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13)(以下简称《准则》)的要求,听取了中心自2012年复查评审以来检测工作和质量体系运行情况的介绍。评审组采用听、问、查、看、考等多种形式,核查了上次评审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对中心进行了全面考察。评审组共抽查仪器设备55余台(套)、原始记录50余份、检测报告40份,查阅了其他相关的档案和记录,检查了中心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有效性以及与评审准则的符合性。

此外,评审组抽取了具有代表性的9个参数,采用盲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见证试验等方式进行现场操作考核,参加考核的检测人员操作熟练,标准使用正确,数据处理规范,全部考核结果一次性合格。同时,抽取4人参加了理论考试,全部合格。评审组还对中心最高管理层、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授权签字人、部门负责人、监督员、内审员等进行了座谈考核,确认中心上述人员均具备规定的资格和能力。

评审组认为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组织机构健全,管理体系及其文件符合“准则”要求,中心管理体系运行正常,影响检测结果质量的诸因素均处于受控状态,能够独立承担第三方公证性检测。评审组审核并确认了中心申请的水(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污水)、土壤共两大类58项参数具备按相应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向社会提供公正数据的能力。评审组同意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现场评审,建议报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中心副主任段光磊感谢水利评审组专家们的辛勤工作,并表示将认真落实评审组提出的整改意见,严格按照评审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中心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改进中心质量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水文局水环境监测管理处处长汪金成陪同参加了评审和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