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文测验质量管理,规范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工作,水利部水文局组织编制了《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办法(试行)》。9月6日上午,水文荆江局沙市分局同步组织沙市站和监利站职工学习了该办法。
《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办法(试行)》规定,测站管理的检查对象是从事水文测验管理的各级水文管理单位和水文测站管理,成果质量的检查对象是水文测站。该办法还对测验管理检查评定、水文(位)站测验质量检查评定、降水量站测验质量检查评定的内容做出了详细规定,并按项目和类别对所评定的内容进行赋分,以综合分值评定被测评单位的质量等级。
与会人员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紧密结合水利部《水文测验质量检查评定办法(试行)》、水文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荆江局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水文测验操作,确保水文测验产品的成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