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性的安全事故,把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保障全局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全局建设、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文局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荆江局抢救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指挥部,指挥部设在党群办公室。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 挥 长:荆江局主要负责人
副指挥长:荆江局相关局领导
成 员:荆江局各单位(部门)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和抢救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抢救工作所需人、财、物由指挥部统一调度,全局干部职工都有参加抢救突发安全事故的责任和义务,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度。
二、处置范围
荆江局工作范围内发生的较大船舶海损事故、车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缆道安全事故、其它损毁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等突发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三、职责分工
1、综合组
组长:分管后勤的局领导 副组长:行政办公室、综合事业中心负责人
成员:行政办公室、综合事业中心及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及时向水文局和地方有关应急部门报告,争取救援和指导。协调各方面工作,并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事故信息和抢救进展情况。
(2)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保障抢救工作所需器材、物资、资金及生活供应。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4)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抢救组
组长:分管安全生产局领导 副组长:党群办公室及事发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成员:党群办公室、事发单位(部门)干部职工及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动员组织职工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小。
(2)积极配合施救部门工作,协助制订施救方案并参与实施。
(3)负责现场警戒和安全疏散工作。
(4)保护、收集现场证据资料。
四、工作要求
1、领导重视,靠前指挥。各单位(部门)领导要把及时抢救和妥善处理突发安全事故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单位稳定的大事来抓。局抢救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涉及到人员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主要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根据事故类型、大小及态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确保抢救工作进展顺利。
2、明确职责,统一调度。各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和分工,确保接到事故报告和指挥部命令时,能按分工要求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参加抢救,并配合公安、消防、海事和医疗等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
3、及时报告,严明纪律。如单位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后,应立即报警求助,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荆江局抢救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指挥部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因迟报、瞒报、漏报、错报事故信息或因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等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如发生职工重伤或者死亡的事故,必须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水文局报告。
五、应急处置
(一)船舶海损事故应急处置
1、船长要立即启动《应变部署》程序,组织全船人员紧急施救。
2、立即拨打海事报警电话12395。
3、向荆江局抢救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指挥部报告。
4、利用高频电话、高音喇叭、汽笛等向周围船舶发出求救信号。
(二)车辆交通事故应急处置
1、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122报警。
2、向荆江局抢救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指挥部报告。
3、保护好现场,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求救。
4、向保险公司报告。
(三)缆道事故应急处置
1、若起重索、循环索或主索发生断裂,铅鱼、行车会落入水中或滑至主索最低处影响通航,应立即安排专人监视江面,打开高音喇叭,通知过往船舶注意避让。
2、若发现缆道支架弯曲,有倒塌危险时,应立即安排专人监视,并树立警示牌警示过往人员和车辆,直至排除险情。
3、若遭遇雷击损毁,应迅速切断电源。
4、迅速向荆江局抢救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指挥部报告。若影响到水上航行或道路交通安全,还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或交通部门报告。
(四)火灾应急处置
1、发现火险时,发现人员在立即呼叫的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具进行灭火。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成灾时,必须迅速拨打消防火警119求助,及时拉响警报器。
2、迅速向荆江局抢救处置突发安全事故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迅速到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组织义务消防队及现场职工开展灭火。
3、迅速切断电源,疏通消防通道,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4、综合组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抢救贵重物品和资料。
5、配合消防、医疗等单位做好救援工作。
6、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言记录。
六、事故报告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在迅速了解事故情况后写出事故报告,报上级有关部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和事故类型。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事故处理的有关事宜。
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七、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应认真保护现场。在抢救中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的,应作好标志、拍照(或录像)等详细记录,并绘制现场简易图,保留重要痕迹和物证,给后来的调查取证提供真实有效证据。
八、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在采取以上施救措施的同时,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九、事故处理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事发单位全体人员,分析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教训、认真整改、表彰奖励有功人员。
1、召开现场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2、对突发事故的迟报、误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隐瞒不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人员,以及在处理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救灾人员等,通过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荆江局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原因、经过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传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报警、急救、报告联络电话
1、综合报警110(匪警110、交通事故警122和消防火警119已三台合一为110)。
2、水上海事报警12395。
3、医疗急救120。
4、荆州市环保污染事故报告12369。
5、水文局安全生产办公室:027—82829273
6、荆江局抢救处置突发事故指挥部: 8521151 8521121
十一、报警方法
报警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地点、时间、危险程度、有无人员伤亡、报警人姓名和联系电话。此外,还应针对不同的险情,采取不同的报警方式:
火警:应报告火灾的性质是普通火、电火、气体燃烧、化学品燃烧、还是气体钢瓶或高压锅爆炸等。
海事警:应报告遇险船舶的船名、船质、吨位、船上人数、发生海损、海事类别是火灾、触礁、碰撞、搁浅、渗漏水或是翻沉等。
环保污染事故:应报告污染物质、污染程度、污染源,受污染的是空气还是水等。
报医疗急救:应告诉对方致伤原因、伤势部位、程度、伤员年龄和性别。
本办法由党群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