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江局境外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来源:党群办公室 时间:2022-05-05 作者:党群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强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境外水文勘测项目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各项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把事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控制到最低限度,维护全局建设、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文局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结合境外项目实际,制定本预案。

境外项目中发生重特大车辆交通事故、船舶海损事故、缆道损毁事故、火灾事故,重特大自然灾害事件,食物中毒、传染疾病暴发等直接危害人身安全的事件,其它设施设备重大损毁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适用于本预案。

恐怖袭击、蓄意破坏、公共危机、政局动荡、骚乱、暴乱、战争、绑架劫持、人质扣留等突发事件的处置见《荆江局境外项目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及时有效实施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保障人员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建立快速反应联动协调制度,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配合密切、高效运转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荆江局境外项目重特大事故应急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群办公室。指挥部组成如下:

指挥长:荆江局局长

副指挥长:分管境外项目的局领导、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成员:局行办、党群办、技术室、事业中心、网信中心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综合组和救援组,负责应急预案的具体实施。抢救工作所需人、财、物由指挥部统一调度,全局干部职工都有参加抢救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和义务,务必服从安排,听从指挥。

(一)、综合组

组长:分管安全的局领导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党群办主任

成员:办公室、党群办、工会办及其他有关人员

主要职责:

1.负责及时向水文局和业主有关部门报告,争取救援和指导。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事故信息和处置情况;

2.负责协调各方面工作,保障抢救工作所需人员、器材、物资、资金及生活供应;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4.负责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二)、救援组

组长: 分管境外项目局领导

副组长:项目主要负责人、事业中心主任、驻项目办事处主任、前方单位负责人

成员:境外项目部、综合事业中心及事发单位干部职工

主要职责:

1.制订抢救措施,组织现场施救;

2.负责协调现场警戒和安全疏散工作;

3.积极争取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施救工作;

4.保护、收集现场证据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领导重视,靠前指挥。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及时、妥善处理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主要领导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根据事故类型、大小及态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抢救,防止事态扩大。

(二)、明确职责,统一调度。

各小组成员要明确职责和分工,接到事故报告和指挥部命令后,按分工迅速开展工作,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

(三)、及时报告,严明纪律。

发生安全事故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救和就近求助,同时向业主现场部门、荆江局应急指挥部如实报告。因迟报、瞒报、漏报、错报事故信息或因组织不力、行动迟缓造成事故损失扩大等其它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应急处置

(一)、处置程序

1.事故报告

事发单位在应急报告后,应迅速全面了解事故情况,详细报告荆江局,并及时做好后续报告工作。

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1)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类型和事故大小;(2)事故的简要经过、待救或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助事故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负责人和报告时间。报告医疗急救应告诉对方致伤原因、伤势部位、程度、伤员年龄和性别。

报告形式可以是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电子文件报告,其中以口头形式报告的,应尽快补报书面材料。

荆江局在接到报告后,根据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应急救援

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开展自救,并就近求救。由于境外境内交通、通讯、自然条件恶劣等原因,荆江局的应急救援组到达现场的时间不确定,自救和就近求助是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荆江局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预案。若发生人员伤亡,应火速组织救援力量赶往现场,并火速与中国边境城镇或当地医院联系,尽快派出救护车和救护医生。若现场情况复杂,营救困难,应请求中国边境城镇或项目所在国政府调集专业营救队伍进行施救。

现场救援工作应精心组织,冷静分析,科学施救,禁止冒险蛮干,防止事态扩大,救援工作结束后应仔细判断继续发生事故或者发生次生事故的可能性,并做出相关部署。

除现场救援者外,疏散不必要人员。

3. 应急处置

各小组成员接到指挥部命令后,按分工迅速开展工作,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局办公室要安排好值班人员及信息报送专人,及时报送信息,确保信息畅通。

4.应急结束

救援工作结束后,若经分析判断,没有继续发生事故或者发生次生事故的可能,结束应急状态。

(二)、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要点

1.车辆交通事故

(1) 若在中国境内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122报警。在境外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报警;

(2) 向过往车辆驾驶员和行人求救,保护好现场;

(3) 向荆江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4) 向保险公司报告。

2.船舶海损事故

(1) 立即启动应变程序,并组织全船人员紧急施救,一旦发生人员落水,应利用各种救生设施施救,落水人员应利用漂浮物自救;

(2) 利用高频电话、高音喇叭、汽笛、喊话、手势、旗号等向周围船舶发出求救信号;

(3) 立即利用卫星电话、小灵通等各种通讯工具向营地报告和求救;

(4) 向荆江局应急指挥部报告。

3.缆道损毁事故

(1) 若起重索、循环索或主索发生断裂,铅鱼、行车会落入水中或滑至主索最低处影响通航,此时应立即安排专人监视江面,打开高音喇叭,通知过往船舶注意避让;

(2) 若发现缆道支架弯曲,有倒塌危险时,应立即安排专人监视,并树立警示牌警示过往人员和车辆,直至排除险情;

(3) 若遭遇雷击损毁,在安全前提下,应迅速切断电源;

(4) 迅速向荆江局报告,若影响到水上航行或道路交通安全,还应向当地海事部门或交通部门报告。

4.火灾

(1) 发现火险时,发现人员在立即呼叫的同时,利用现场灭火器具进行灭火,如火势较大有可能蔓延成灾时,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迅速争取专业灭火,同时还可请求周边居民或军警协助灭火;

(2) 要注意疏散人员,特别是当有爆炸可能时,应加快疏散人员速度;

(3) 如果是因电器、电线起火,只能用干粉灭火器灭火,并迅速切断电源,千万不要水灭电火,否则将会发生触电危险;

(4) 配合消防、医疗等单位做好救援工作。首先是要尽快救出被困人员,同时要疏通消防通道,引导消防车进入现场;

(5) 抢救各种物资,根据火场情况优先抢救观测资料、重要设备和贵重物品,尽量减少火灾损失;

(6) 迅速向荆江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各工作组迅速到位,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7) 保护好现场,做好有关证人证言记录。

5.雷电灾害

(1) 若人员遭遇雷击,首先救人,若在野外作业遭遇雷击,应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

(2) 若缆道设备遭受雷击,在安全前提下,应立即终止测验,切断电源;

(3) 立即向荆江局报告,若发生人员伤亡,救援组立即启动救援程序;

(4) 趁无雷期间,及时检查、修复、改进避雷设施设备,防止再次受灾。

6.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山洪等自然灾害

(1) 切忌恐慌,要沉着冷静,采取迅速有效的自救逃身措施;

(2) 科学分析,准确判断,及时将人员转移到安全区域;

(3) 立即向荆江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4) 如发现有人被掩埋,火速利用现场工具进行施救,并就近争取大型施工机械开展营救。营救时,请注意不要伤害被掩埋者,不要造成更大塌陷,并注意对掩埋洞内通风、排水;

(5) 附近救援力量不足时,且能与被掩埋人员沟通时,应安排专人看守被掩埋人员,想方设法为其输送饮用水、食品、药品,包扎伤口,并为外援作好准备;

(6) 灾害减弱期间,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优先抢救观测资料、重要设备和贵重物品,其它物资做好防护,尽量减少损失;

(7) 在撤离困难的情况下,充分考虑连续灾害、次生灾害的可能性,做好持续防灾、防疫的准备;

(8) 保留现场照片、视频等信息。

7.食物中毒、传染疾病暴发

(1) 出现食物中毒、传染疾病暴发事件后,首先要尽快请医院或工地医生进行抢救;利用工地救护车或其它交通工具将重病号紧急送往医院;

(2)立即向荆江局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局领导立即向水文局及业主汇报,并做好援助准备;

(3)尽快查明原因,以便对症施救和治疗;

(4) 做好隔离,防止传染和扩散;

(5) 保护好中毒食物和传染病有关实物,以备化验。

8.其它损毁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

(1) 救人优先,对伤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

(2) 立即向荆江局报告,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3) 做好安抚工作,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 做好设施设备的损毁登记,尽力抢救贵重设施设备;

(5) 向保险公司报告人员意外伤害情况,若为贵重设施设备买了保险,也应立即报告;

(6) 收集照片和声相资料,做好有关证人证言记录。

五、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后,应认真保护现场。在抢救中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的,应作好标志、拍照(或录像)等工作,并绘制现场简易图,保留重要痕迹和物证,为事故调查取证提供真实有效证据。

六、事故调查

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或配合公安、消防等有关部门,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七、事故处理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安全领导小组应及时组织事发单位全体人员,分析原因、追究责任、总结教训、认真整改、表彰奖励有功人员。

1.召开现场会,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

2.对突发事故的迟报、误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隐瞒不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人员;在处理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救灾人员,通过调查核实,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对事故直接责任人和事故单位责任人,根据事故性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水文局安全生产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处罚。

4.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将事故原因、经过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5.对在突发事故的抢救、指挥、信息传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八、报警、急救、报告联络电话

1.荆江局应急指挥部:0716-8521008,0716-8521006

2.荆江局驻腾冲办事处:0875-5188665,15331522962

3.云南省边境维稳指挥部:0871-6520021

4.云南省武警边防总队:0871-4142703

5.云南省疾病预防中心:0871-3611746 3620270

6.保山市外事办应急电话:0875-2120456

7.腾冲县政府应急电话:0875-5155306

8.腾冲县外事办应急电话:0875-5155306

9.巴基斯坦警方应急电话:15

10.巴基斯坦火警电话:16

11.巴基斯坦医疗救护电话:115

本预案自2018年3月7日起实施。